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風險類別與建議:
風險類別:本項目屬于職業病危害“嚴重”的建設項目
建議:
(1)本項目工作場所存在的職業病危害因素主要是石灰石粉塵和噪聲,建設單位應從職業病防護設施維護、個體防護用品配備、職業衛生培訓、現場檢查指導等多方面加強職業衛生管理工作,達到預防職業病的目的。
(2)建設單位應做好安全職業危害防護,完善職業病危害事故應急預案,制定職業病危害事故專項預案和現場處置方案,每年至少組織一次職業病危害事故應急演練,并對演練情況進行評估,根據評估結果改進和完善應急預案,提高職業病危害事故應急處置能力。
(3)建設單位應貫徹“預防為主、防治結合;綜合治理、分類管理”的職業病防治工作方針,制訂本單位職業病防治長遠規劃和年度目標。
(4)建設單位應按照《用人單位職業病危害因素定期檢測管理規范》(安監總廳安健[2015]16號)的要求,建設單位每年至少委托具備資質的職業衛生技術服務機構對工作場所存在職業病危害因素進行一次定期檢測,每三年進行一次職業病危害現狀評價。在日常檢測、定期檢測或評價過程中,若發現本單位工作場所職業病危害因素的強度或濃度超過國家標準、行業標準的情況,應立即采取措施進行整改和治理。
(5)建設單位應當做好本單位的職業衛生培訓工作。培訓人員包括:建設單位的主要負責人、職業衛生管理人員和勞動者。對勞動者進行上崗前和在崗期間的職業衛生培訓,普及職業衛生知識,督促勞動者遵守職業病防治法律、法規、規章和操作規程,指導勞動者正確使用職業病防護設施和個人使用的職業病防護用品,不斷提升全員的職業病危害防護意識和防護技能,并對每次培訓進行記錄及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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