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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設單位(用人單位)名稱 |
陜西黃峪工程材料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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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理位置 |
陜西省渭南市合陽縣工業園區緯五路以南經一路以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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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名稱:陜西黃峪工程材料有限公司職業病危害現狀評價 簡介: 陜西黃峪工程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用人單位或本單位)坐落于陜西省渭南市合陽縣工業園區,合陽縣古稱莘國,是《詩經》的發源地,“關關雎鳩,在河之洲”說的就是這里。合陽縣地處陜西省關中平原東北部,東臨黃河與山西省臨猗縣相望,西隔大峪河與澄城縣相連,廠名取黃河、大峪河各一字,喻意減水劑廠將如母親河一般,為社會奉獻所有。 本單位占地面積29.12畝,擁有試驗、科研樓、生產車間、原料庫房、原料儲罐(地下)、循環水池、消防水泵房。經營范圍為:混凝土外加劑、混凝土(砂漿)復合型摻合料、乳化瀝青、改性瀝青及新型工程材料研制、開發、生產、銷售、技術服務、倉儲;鋼材、水泥、礦物摻合料、防水材料、墻體材料、土工材料、各種潤滑油及建筑材料銷售;機具及材料租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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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場調查人 |
胡敏敏 |
調查時間 |
2020.11.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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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樣人員 |
杜衛平、胡敏敏 |
采樣時間 |
2020.11.26-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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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設單位(用人單位)存在的職業病危害因素:粉塵、丙烯酸、過氧化氫、噪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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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議: (1)建議用人單位定期對防護設施進行清理及維護,防止物料跑、冒、滴、漏現象,及時清理工作場所地面積塵,避免二次揚塵的出現,督促勞動者正確佩戴防塵面罩并定期更換防護用品。 (2)應按照《職業健康監護技術規范》(GBZ188-2014)要求的檢查周期與項目,委托具有職業健康體檢資質的檢查機構定期對一線主要全部接害崗位勞動者全部進行職業健康檢查;應增加對勞動者進行崗前及離崗時的職業健康檢查,發現有職業禁忌證的勞動者應及時調離相關崗位,發現職業性異常人員時應督促其積極配合進行復查。 (3)應按照《用人單位職業病危害因素定期檢測管理規范》(安監總廳安健[2015]16號)的要求,每年至少委托具備資質的職業衛生技術服務機構對其存在職業病危害因素的工作場所進行一次全面檢測。 在日常檢測或者定期檢測、評價過程中,發現工作場所職業病危害因素的強度或濃度不符合國家標準、行業標準的,應采取措施進行整改和治理,確保其符合職業健康環境和條件的要求。 每年定期進行職業病危害項目申報,及時向當地職業衛生管理部門進行職業病危害項目申報,并取得申報回執。 (5)應按照標準補充完善工作場所警示標識、操作規程的設置,并保持警示標示清晰,應統一進行管理,要做好日常維護,對出現變色或破損等現象的警示標識應及時更換,并在現場設置公告欄。 (6)應當對勞動者普及職業衛生知識,督促勞動者遵守職業病防治法律、法規、規章和操作規程,指導勞動者正確使用職業病防護設備和個人職業病防護用品,不斷提升全員的職業病危害防護意識和防護技能。 (7)應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2018年12月29日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24號修訂)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要求,進一步完善本單位職業病防治管理工作及職業衛生管理制度,及時按照國家、地方發布的法律、法規對職業衛生管理制度、職業衛生檔案等職業衛生管理方面的文件進行更新,確保各項職業衛生管理制度的落實。 (8)用人單位應當成立職業衛生應急救援小組,并制定職業衛生應急預案,針對本單位可能發生的職業危害應急事故進行演練等。 (9)職業病防治是一項長期的工作,用人單位領導須重視這項工作,在今后的工作中根據國家法律、法規、標準規范的.新要求,不斷完善和健全各項規章制度和管理措施。 (10)若以后生產過程中生產規模、工藝或者職業病危害因素的種類、防護設施、車間布局、所用原料、生產產品等發生變更時,應當對變更內容重新進行職業病危害評價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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